(31)她最有得抑鬱症的條件,事實上,她的病友中就不乏跳樓者

作者:艾寧
出版社:中國中醫藥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31)她最有得抑鬱症的條件,事實上,她的病友中就不乏跳樓者

文章admin » 週三 2月 03, 2010 11:06 am

她最有得抑鬱症的條件,事實上,她的病友中就不乏跳樓者
 
  一句“抑鬱症”, 我們這些非醫學專業人員還幫不上得了抑鬱症親友的忙呢?因為專家們說抑鬱症是一種生物學上的疾病,不是思想問題。說現實生活中有種誤解,以為自殺者是“一時想不開”,如果做做思想工作就能避免。專家說自殺是一種病,必須通過專業的心理疏導並配合藥物治療和電擊治療才能醫治好。
  專家說,對抑鬱症的最有效治療方式是電擊,把人擊昏了,擊得在昏迷中抽搐,我們能做的是幫助他防止在昏迷中因嘔吐而窒息。
  我想,如果我的同事正在我們工作的緊要關頭對我說:“我犯病了,要去做電擊。”我就得放下工作陪他去,剛擊完走不了路是不是得有人扶他上車回來?如果我說:“你先挺一挺,等把這件工作幹完了再去。”他要是轉身就跳樓了怎麼辦?
  據資料統計,抑鬱症在人群中的比例可近20%。按這比例,五個人裏就有一個抑鬱症患者,和我關係最密切的同事中就應有幾個抑鬱症患者,我應聽從專家們的呼籲,要以平常心看待抑鬱症和自殺。百分之四的同性戀能正常看待,20%的抑鬱症能不正常看待?我理解的正常看待就是他們抑鬱他們的,我樂我的。因為我想我能做的只有思想工作,而這又被說成是沒用的。——他們要跳樓呢?我說“請便”?我要是拼命阻止或招來許多同事和我一起阻止,這些抑鬱的人會不會上街遊行,高呼:“我們要自殺!給我們自殺的自由?”
  好在我們單位沒有按比例出現20個抑鬱症患者。這使我提出一個問題:“我們單位為什麼沒有按比例出現應有抑鬱症患者呢?”
  其實,經過我觀察,我單位人員中不是沒有相應氣質的人,也就是說我們有相應的可能成分,但卻沒有把可能性轉變為現實性。我認為是集體性的社會生活匡正了他們。如今很多人都認為集體對個性是抑制的從而加以反對,而我認為社會與個人聯繫的過於鬆散也是個體精神偏差的原因之一。
  美國有位臨床醫生,他認為抑鬱症可能是思維方式的問題,我認為他觸摸到了抑鬱的本質。
  我那個得了白血病的同事,她就沒有按照醫囑療養,做過手術後就上班了。很多人都把她的存活當做奇跡,記者也來採訪。後來有一位上級領導認真研究了她的情況後得出一個結論並向她宣佈道:“你非常有幸地生活在一個好的集體中,如果換一個環境就不會有你的今天。”有些記者總是不解,再三追問:“你們領導怎麼會這麼殘酷,讓一個剛做完移植手術的病人上班,難道不知道白血病人沒有免疫力需要無菌環境嗎?”這樣的問題讓我們一時真難以回答。讓我這位同事上班的確是件十分冒險的事情,而事實上我這位同事又真是三天兩頭感染,搞得動不動就生命垂危。假如她就這麼死了,真要是有人就這件事追究責任的話,這話還真不好說。因為我們的做法既沒有遵醫囑,還頗違反科學,又不好解釋動機。可如果讓她躺在床上像同她一起做手術的那些人一樣靜養的話,我想,她很可能也像他們一樣早不在人世了。
  到單位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用她的話講她可以一整天沒有機會想到自己的病。我不知道什麼樣的養病環境能達到這樣一個效果。她最有得抑鬱症的條件,事實上,她的病友中就不乏跳樓者。她前兩天還說到一個病友,在家人商量他的病是否復發時他從九樓跳下,家人還沒發覺,回頭卻不見他在床上,只有窗戶是開著的……
  只要活著就能品嘗到活著的樂趣,這樣一來,人就不會憂鬱,又怎麼會要尋死呢?而做到這一點僅僅通過她個人的努力是做不到的,需要一個集體的共同努力。
  我曾見過兩個老處女患抑鬱症的不同結局。一個是我父親的同事,一個是我的同事。父親單位是西式管理,尊重個性,人格獨立,保護個人隱私,不介入他人生活;而我們單位是舊式封建家長制的管理。兩個老處女年過四十後出現了相同的症狀,不安、躁動、多疑、妄想,同事逐個成為她們的假想敵,受到謾駡和攻擊。事情反映到領導這,父親單位領導的做法先是讓大家回避和不予理睬,後來情況失控後就把這女人送到精神病院治療,進行電擊。出院後,大家還是回避她,她就又犯病,如此幾次之後,她就自殺了。而我單位的領導在單位德高望重,他大包大攬,先選中一個年近五十的鰥夫,這男人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可命運不濟,工作在基層,老婆死了,給他扔下一屁股債,三個兒子挨個長起來了……正是愁苦之時。我們領導把他調到城裏,想方設法還上債,幫三個孩子尋找出路,勸他娶這個老處女。男人的工作好做,這女的工作不好做,平日裏誰要是提給她找物件她就罵誰,但她不敢罵這個領導。老領導是連哄帶騙,半強迫,全包辦,讓她懵懵懂懂就結了婚了,我們還不失時機地從醫院抱來一個超生的女棄嬰給她送去。很快,她就喜笑顏開,抱著孩子,與我們紮堆在一處,成天以丈夫、孩子為話題,聊得不亦樂乎了。
  我在這裏絕不是要宣傳封建制度好,我要說的是,像抑鬱症這樣的疾病,絕不僅僅是醫生和醫院的事,就像犯罪現象絕不能是法律部門一家管的事。我們分工是對的,但不能分裂,我們專門化是對的,但專門不應是隔絕的意思,更要相通。所以,談病,不僅是醫生的事,也是我們外行人的事;治病,不僅是醫生的事,也是我們外行人的事。社會上的什麼事,都不僅僅是專業人員單獨能夠完成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大家的通力合作不是很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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